越南審計 | 外國公司、投資者和代表處合規指南
在越南進行審計是外資企業和投資者不可避免的事情。在越南的外國關聯公司和在越南經營的投資者必須按照越南法律進行審計。這稱為法定審計。這一次,我想介紹一下它作為外國關聯公司和投資者進入越南的合規指南。
越南審計 | 外國關聯公司、投資者和代表處的義務
外資企業和代表處應當審計其年度報告。此外,外國投資者應注意,對外國公司和代表處的審計需要不同的立法要求。
政府的目標是到 2025 年取代越南的會計準則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越南的會計法擴展到會計、審計和組織理論(公司法),以便公司在越南保持合規性。
越南的納稅年度是根據日曆年確定的,必須由越南的審計公司進行審計。財務報告必須在財政年度結束前90天提交地方稅務機關、財政部和統計辦公室。
越南審計 | 外資企業及投資者註意事項
外商關聯公司和投資者需要與熟悉越南會計和法律的專家合作,以確認向越南政府的申報符合越南的法律法規。
越南會計期間
-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4 月 1 日 - 3 月 31 日
- 7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 10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 * 可從以上選擇
越南會計準則
除了會計法外,本地和國際公司在記錄金融交易時有義務遵守財政部製定的越南會計準則(VAS)。 VAS 為簿記、財務報告和財務報表的編制提供了指導方針。涉及保險、證券和現金管理的公司有特定於行業的會計準則。
政府的目標是到 2025 年取代 VAS 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IFRS)。 IFRS 將適用於與所有以盈利為導向的公司相關的所有財務報告、質量控制和審計標準。
外國關聯公司和投資者的納稅義務
您有義務在提交年度審計報告的同時提交公司和個人所得稅。
外商關聯公司法律審計申請
-
損益表
-
財務狀況表
-
資本變動表等
-
資產負債表
審計報告必須在財政年度結束後的 90 天內提交給政府機構,如投資計劃局、地方稅務局和統計局。
駐地辦公室合規
代表處是在越南設立法人實體的最簡單快捷的方式。與外國關聯公司相比,報告要求也得到了簡化。
代表處不得直接從事營利活動,僅限於市場調查、貿易關係發展以及監管和法律信息的收集。
給代表處的年度報告
代表處有義務報告以下信息:
- 基本信息:辦公地址、電話、銀行主要聯繫人等。
- 人事報告:記錄並提交工資、獎金、保險和其他福利政策
- 活動報告:上一年度市場調研活動、廣告活動、參加展會等活動記錄報告。
* 基本信息中需注意代表處地址與註冊地址一致。
* 人事報告必須包括所有員工的個人信息和職務。
對不遵守外國公司、投資者和代表處的處罰
根據2018年頒布的新政府刑法,不遵守合規法的公司現在將承擔刑事責任。如果稅務機關認為財務報告具有欺詐性或虛假性,除少報金額外,還將徵收 20% 的重稅。此外,作為遲交稅款的罰款,將徵收每天 0.03% 的利率。外國關聯公司的合規性通常被認為是嚴格的。為防止發生這種情況,我們建議您諮詢熟悉越南會計和法律的專家。